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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叠公章还盖错位置,补打出的协议被撕毁称不能补”市民质疑鄂尔多斯市一服务窗口人员“工作不认真”

时间:2020年09月15日 编辑:郭治华 来源:内蒙古晨报

  晨报融媒记者 刘鑫

  近日,鄂尔多斯市民贺先生向晨报融媒记者反映,他位于东胜区一处平房拆迁后兑换了“房票”,又用“房票”兑换了新的房屋。在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补办选定房屋协议(以下简称:选房协议)时,工作人员先是将公章重叠盖在一起,并且盖错地方,后来又表示不能补打这份选房协议,需要与领导沟通,而且将已打出的协议撕毁。

  此后,贺先生得知他目前无法补办选房协议,但他对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产生质疑:“我提前进行了询问,工作人员回复可以补办,但排队等了约1个半小时后,工作人员出现了重叠盖公章、盖错位置等问题,又表示不能补办,我认为他们的工作态度有很大问题。”

  市民:打出的协议为何当场撕毁?

  贺先生告诉晨报记者,选房协议为三方协议,甲方是华昊房地产,乙方是贺先生,丙方为: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三方各持一份。

  “房地产公司在给办理网签合同后,已经将我手上的选房协议原件收走,我现在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要求提供选房协议原件或者买房付款的全款收据。”贺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他手中没有房屋全款收据,也没有选房协议原件,于是到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补打选房协议。

  “工作人员打印好协议后,第一次公章盖的不清楚,我要求她重新盖章,第二次的公章则叠到了第一个公章上,使得协议上的公章变得更模糊了,而且他们单位是丙方,工作人员却将公章盖在了甲方上。”贺先生气愤地说,在要求重新打印、盖章时,工作人员打电话与领导沟通后表示,选房协议不可以补打,让他与领导对接,随后将这份打出的协议撕毁。

  贺先生称,在与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耿主任电话沟通中,耿主任说补房协议不能补打,让去房地产公司将原件拿出复印后再到这里盖章。“这位主任当时和我说,没有任何权利与义务配合我办公积金贷款。明明就是对百姓开放的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主任说没权利和没义务,那我的公积金该怎么办理。”贺先生说。

  结算中心: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误会

  9月8日对于贺先生反映的事情,晨报记者联系到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的耿主任,耿主任告诉记者,补打选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住户要拿补房协议去房地产公司办理手续,这个情况可以补打。第二种,是已经到房地产公司办过领房协议的,这个情况不能补打。

  “贺先生属于第二种情况,这个补房协议是一式四份,住户手中有两份,一份到房屋征收管理局领钱就需要交回,一份到开发商那里领房也需要交回,住户手上没有原件是正常的。目前,所有的住户都是存在这个情况,但有的住户提前复印了这份协议。”

  对于当初工作人员给贺先生补打选房协议,又称不能补打该协议,耿主任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当时没有了解清楚他的情况,才给他补打了协议,这是因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造成误会。对于工作人员重叠盖公章,并盖错位置的问题,耿主任表示会将该事情做记录,与工作人员进行强调。”

  那么,当事人需要选房协议的原件去办理公积金该怎么办,耿主任表示,不单只有贺先生遇到此类问题,现在拆迁兑换新房屋的业主办理公积金时,都可能会遇到。针对此事,他会上报到上级单位东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与公积金的相关人员沟通,看如何进行调整,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对于贺先生反映的问题,耿主任表示自己会与当事人解释清楚。

  截止发稿日期,贺先生表示耿主任并没有与自己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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