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官方网站 24小时记者帮您热线电话:0471-96796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47967967
您当前的位置: 晨网>>文章>>新闻>>国内

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志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编辑:王海清 来源:新华社

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志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线索征集:内蒙古晨报现面向社会各界朋友征集新闻线索,热烈欢迎大家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471-967967/18947967967,分享您身边的新闻。